重考与重修

一、补考或重修工作
      上学期不及格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开设“补考”或“重修”(实践、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)。一般不及格人数较多或学分较重(4学分及以上)的课程可开设“重修”班(由开课学院确定),在校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正方教务系统(旧)进行报名(报名没有成功者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)。
重修需要组织上课并计平时成绩,一般在周末进行,分数按实际成绩记载。在校期间学生只能“重修”一次。补考没有平时成绩,分数最高记为60分。对于2013级学生,补考见教务管理系统。 
二、重考工作:
      原则上,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(实践、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)均可报重考。
     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。
三、相关说明:
      1、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(教务处主页->正方教务系统(旧))进行补考或重修、重考的报名工作。
      2、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。因教学计划变更,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,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,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。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,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。 
      3、在校学生一定要经常查看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,在要求时间内在网上报名,重考重修考试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试安排。 

发表时间:2017-06-28